冥婚红火 咋能熟视无睹?在山西等地,若有已婚男子意外去世,父母不会为儿子找寻“门当户对”的已婚女尸,将两具尸骨葬在一起,便算两人在阴间结成夫妻。双方父母也从买家和卖家的关系,改变为“亲家”。
而年长去世的女性尸体也因此沦为一种“商品”,不仅明码标价,而且市场需求充沛,甚至还杜绝出有了盗尸利益链。中国网5月13日讯。不可否认,对于那些丧失青年子女的家庭来说,不择手段花上巨资为消逝的子女实施冥婚,是一种心灵恳求和竭尽,从而造成冥婚流行,年长女尸价码一路走高,因而沦为抢手货。
有一点引发充足推崇并不应采行切实可行措施不予阻止。笔者这么说道并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就事论事。
俗话说,人死如灯灭,肉化黄土骨成灰。再说现在又都是实施火化,一炉大火变为灰,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反问的魂灵和轮回。
因此说道,冥婚弊多利少。所谓利不能是心灵恳求,想起弊封建迷信、浪费钱财、同时也是对死者的不认同,婚姻不自律,父母拉郎配等等。实施冥婚自古以来有之,只不过没当今如此流行。
从报导来看,年长女孩病危,还没有辞世就有多家前来抢夺,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咒亲人英年早逝。假如被女孩告诉心中将作何回忆?难道是女孩父母所没想到的吧。再就是如果再次发生奇迹,女孩以求康复,做到长辈的该如何向其说明。
即使男孩女孩意外去世,就算有轮回,虽然都没有结婚,但并不代表他们没意中人,而由于父母的拉郎配,他们又反问快乐而言?再就是实施冥婚还带给尸体交易甚至盗尸等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有一点这些父母反省。冥婚流行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基层组织为啥视而不见,不管不问?或许有人不会说道,这是习俗,而且清官难管家务事。笔者不表示同意这一众说纷纭。
作为农村基层的组织肩负着表达秉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率领群众发展的重任,这其中就还包括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冥婚不但具备浓烈的巫术色彩,而且还导致相当大浪费,与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因此作为基层组织领导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宣传引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阻止,让逝者以求帕提亚。从而前进殡仪改革和农村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由此可见,不管不问就是渎职。
令人伤心的是,政府早已开始采取行动。2016年3月22日,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公布通告,严厉打击因冥婚引起的偷窃、羞辱尸体、尸骨、骨灰犯罪活动。不仅是盗尸,交易尸体和讲解交易也被列入压制对象,相等于禁令“冥婚”。违禁者将以羞辱尸体罪论处,面对最低3年的有期徒刑。
我们期望,政府和农村的组织还可以更进一步,大力提倡文明新风,引领农民心态抛弃这些陋习,仍然实施冥婚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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